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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组来校开展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1/10/1 11:12:47  本文共阅读1238次

    
    9月19日,由教育部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何秀超带队的教育部检查组一行莅临我校,就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上午8点30分,专项检查动员大会在北校区图书馆西裙楼报告厅召开,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中层以上干部、民主党派代表、部分教师代表和离退休人员代表共130余人参加了大会。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靳雅静主持会议。
 

  检查组组长何秀超在动员讲话中指出,教育部在部属高校中开展专项检查,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推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风险防范和规范权力运行的有效途径。他说,各学校要认真负责地提供自查报告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包括相关文件和会议纪要等。他指出,本次专项检查的目的是通过检查督导,起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整改提高的作用,以切实解决高校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校党委书记陈治亚以《全面贯彻<廉政准则>和“十不准”,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和谐发展》为题,就我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做了专题汇报。他在报告中指出,党委重视,齐抓共管,从体制上保证《准则》的落实;加强教育,筑牢防线,从思想上促进《准则》落实;健全制度,强化制约,从制度上要求《准则》落实;责任明确,强化追究,从机制上推动《准则》落实;突出重点,强化监督,从体系上保障《准则》落实。他强调,学校多年来坚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和陕西省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决策,努力构建具有西电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通过惩治腐败和抓党风带行风,有力地保障了学校的健康、快速发展。
 

  汇报结束后,检查组现场就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贯彻落实《规定》、《准则》和“十不准”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

  在校期间,检查组还召开了学校职能部门代表、学院负责人代表、教师代表和民主党派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充分听取了代表们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组还就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重点查阅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会议记录、规章制度等资料,全面、细致地了解和掌握了学校落实《规定》、《准则》和“十不准”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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